更新时间:2015.12.20
【摘要】“和谐服务理念”要求专利行政执法既要服务于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又要服务于专利相关权益人的利益。要在专利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贯彻和实施“和谐”服务理念,一方面要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前提,彰显合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还要通过若干途径对专利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控制,以体现合理行政原则,最终实现利益各方客观上的“利益平衡”与主观上的“幸福感受”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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