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5
【摘要】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是通过赋予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专有权利而鼓励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科学、文化和艺术的进步与繁荣。维护著作权人与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是著作权法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这一精神并没有发生变化。网络环境下使用、传播作品以及技术措施的保护行为,在处理著作权保护与信息传播的关系上,仍然适用利益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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