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6
【摘要】职务发明制度的规则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专利制度激励创新的功能。目前,我国对于职务发明的界定类型相对较多,权利归属规则过于简单,职务发明的报酬制度难以落实。因此,职务发明制度需要重新构造,包括以“执行职务”为核心,缩减职务发明的范围,简化职务发明的界定条件;以“分权制衡”为理念,重构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规则;以“权利交易”为筹码,构建职务发明人的报酬制度。这样,职务发明权属纠纷会大大减少,并且出于对共同利益的诉求,发明人和单位才能齐心协力地推进职务发明专利的研发和实施,促进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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