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6
【摘要】公共领域理论是著作权法的核心理论之一,但任何理论如果使用不当,都可能走向问题的反面。知识产权界就存在两种典型错误的公共领域观。如何认识其实质,指出其缺陷与弊端则是理论探讨的使命。因此,拨乱反正,指出现有理论的迷途,挖掘其本质,提出理论重构的方向,才能避免误入歧途。为人们在正确的轨道和立场上使用"公共领域"概念工具提供可能,为发挥公共领域理论的正常功能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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