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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活动大有可为

更新时间:2016.01.02

【专业类别】:商标
【文献性质】:期刊论文
【作  者】:冯晓青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01日
【期刊名称】:中国律师
【期刊性质】:普通期刊
【期刊页码】:69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关键词】商标代理、律师事务所、商标法律

【摘要】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士,商标代理业务本身属于商标法律事务的范畴。但过去由于没有明确律师可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情况很少。2010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修订后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取消了对律师从事代理商标业务的限制,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需要像商标代理组织一样办理申请登记等手续,实际上是承认了在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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