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3
【摘要】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在实用新型初步审查范围中增加了明显新颖性审查,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明显新颖性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从多方面论述明显新颖性审查对提高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质量、推动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平衡审查效能是现阶段加强明显新颖性审查的主要考虑因素,指出实现全面提升实用新型专利质量的长期目标需要申请人与行政部门长期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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