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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中的知识产权探索和研究

更新时间:2016.03.19

【专业类别】:综合
【文献性质】:学位论文
【作  者】:姜冰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01日
【指导老师】:张乃仁
【导师职称】:教授
【论文级别】:博士论文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关键词】产品设计、新颖性创造性、审美、知识产权

【摘要】本文以产品设计研究为主线,对设计如何创造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展开研究。研究以国内1985-2010年之间和国外近十年间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为背景,在数据的变化中分析产品设计质量的变化,并针对目前我国专利制度的情况,对国内拥有领先世界的专利数量进行深入研究,缺乏创新意识,借鉴与模仿当做设计创新是主要原因。在产品设计中研究知识产权问题,对与设计紧密相关的法律条款内容的了解,是研究思路的基础所在。法律对产品的外观设计定义,产品的分类,授权标准,保护期限以及法律本身的特色制度等对产品设计影响重大。新的设计如何获得法律保护的内容,对设计的目标起着引导作用;当有侵权现象发生时,侵权的认定判断及过程,又发挥着其对设计技术和设计过程的影响作用。产品设计活动可以从专利的申请与保护的过程中,获得对设计思想,设计思路,设计方法和手段有益的帮助,设计本身的价值也体现在是否具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新的设计或新的产品是否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法律中对产品外观设计的定义已经做出明确的解释。用设计专业领域对产品设计的定义与其相比较,角度不同但实质是相同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创新,若要成为有保护价值的设计,还要求在创新中表现出对消费者人文的关怀,对消费者多种需求的独到理解和表现。在设计产生侵权的认定判断中,这些有保护价值的内容,是判断的依据。从设计的角度来说,设计类别的划分,对于在产品设计中创造知识产权有着重要的影响,概念设计、形式设计、式样设计具有不同的创造空间。无论何种类别的设计,均是创造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途径和方法,关键是要创造出具有专利保护的价值点。设计中表现出的创造性内容,是专利法中所说的设计要点;专利法中涉及的整体与局部问题,也是在设计中应该予以重视的问题。新的设计或新的产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富有审美,是设计过程中的目标,同时也是设计创造出知识产权的衡量标准。对这三个方面内容的研究是本课题的核心内容。消费者是设计的目标人群,也是产品的使用者,所以在研究新颖性、创造性、具有美观等核心内容时,必须以人为中心,尤其对视觉感知的分析研究是贯穿设计的主要内容。影响设计创造知识产权的因素众多,包括装饰性要求,非功能性,可视觉化等内容,但关键是要明确在设计中可以形成知识产权的点及内容。通过对以设计竞赛为代表的设计实践活动的分析研究,总结出产品设计要创造出知识产权的环节点是:重视产品功能的规划,产品使用方式的研究,造型与功能的结合,美感形式的设计,色彩的设计,视觉印象体验等内容,从而为在设计中衡量是否具有知识产权标准的提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1.2.1 国内知识产权现状及发展趋势
1.2.2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1.3 国外知识产权现状及发展趋势
1.3.1 美国
1.3.2 日本
1.3.3 韩国
1.3.4 欧共体
1.4 专利申请相关数据的比较分析
1.5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
1.5.1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状
1.5.2 现状分析
1.6 创新与借鉴
1.6.1 江苏中大与尼奥普兰客车
1.6.2 奔驰 smartfortwo 与双环小贵族
1.6.3 前部本田 CR-V 与双环 SCEO 后部宝马 X5 与双环 SCEO
1.6.4 在先专利 01343627.9 与路灯(飞船形)
1.6.5 西班牙外观设计专利 I-155523(5)与无效本欧共体外观设计专利祭司椅
1.6.6 Braun 专利 Des.271,176 号与 DCA Warning 手持搅拌器设计
1.7 企业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情况
第2章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相关的内容
2.1 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相关的内容
2.1.1 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制度概述
2.1.2 外观设计的定义
2.1.3 保护期限
2.1.4 先申请制
2.1.5 分类体系
2.1.6 授予条件
2.1.7 授予条件分析
2.2 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相关的内容
2.2.1 美国
2.2.2 日本
2.2.3 法国
2.2.4 德国
2.2.5 韩国
2.2.6 欧共体
2.2.7 各国授权条件的比较分析
2.3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内容及范畴分析
2.3.1 外观设计的定义是专利权保护内容及范畴的文字表述
2.3.2 专利公告中的图片或照片是专利权保护内容及范畴的图形语言
2.3.3 外观设计创意思想的保护
2.3.4 排除公知在先设计
2.3.5 排除功能性外观设计
2.3.6 排除非外观设计
第3章 产品设计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研究
3.1 产品设计的一般定义
3.1.1 产品设计的定义
3.1.2 产品设计的范围
3.1.3 产品设计的目的和原则
3.2 产品设计定义的外延
3.3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对设计的定义描述
3.3.1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
3.3.2 美国
3.3.3 日本
3.3.4 法国
3.3.5 德国
3.3.6 韩国
3.3.7 欧共体
3.3.8 外观设计定义的分析总结
3.4 设计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的判断依据分析
3.4.1 侵权分析的基础是产品类别的认定
3.4.2 产品相同与相近似的认定是核心
3.4.3 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是侵权对比的依据
3.4.4 以普通消费者人群作为分析判断的标准
3.4.5 分析判断的主要方式是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
3.5 知识产权保护对设计的影响作用
3.5.1 普通观察者法---Gorham 案例
3.5.2 新颖点法---Whitman Saddle 案例
3.5.3 非微不足道改进---Egyptian 案例
3.5.4 侵权认定对设计的影响思考
第4章 产品设计中创造知识产权途径的研究
4.1 创新设计与设计分类
4.2 设计分类 A:式样设计
4.3 设计分类 B:形式设计
4.4 设计分类 C:概念设计
4.5 设计要点分析
4.5.1 产品设计中的设计要点
4.5.2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设计要点
4.5.3 外观侵权判定中对设计要点的解释及应用
4.5.4 设计要点对设计的启示
4.6 整体设计与局部设计的提出和理解
4.6.1 整体设计与局部设计的形成原因
4.6.2 国外对涉及局部设计问题进行保护的实践及经验
4.7 设计创造知识产权途径的经验
4.7.1 创意思想相同产品功能用途不同的设计创造知识产权
4.7.2 产品趋同的设计创造知识产权的实践经验
第5章 产品设计的核心及主要技术是知识产权形成的关键
5.1 产品设计的核心是什么
5.2 关键技术是什么
5.2.1 产品设计的关键技术
5.2.2 软技术的特点
5.3 知识产权对产品设计技术保护的研究
5.3.1 新颖性\创造性\富有审美在设计中的解读
5.3.2 新颖性
5.3.3 创造性
5.3.4 富有美感
5.4 新颖性和创造性之间的界限
5.4.1 在设计专业领域的研究
5.4.2 在知识产权的范畴里研究
5.4.3 划分新颖性与创造性界限的方法研究
5.5 创造性在外观设计专利中的重要性研究
5.5.1 创造性是早期知识产权法律运行的枢纽
5.5.2 创造性的内容表述
5.5.3 非创造性的设计不具有知识产权
第6章 设计中影响创造知识产权的主要因素研究
6.1 视觉因素在产品设计中的影响
6.1.1 形态变化对视觉的冲击作用
6.1.2 视觉运动轨迹对形态创造的启示
6.1.3 普通消费者与设计师的视觉差异
6.2 外观具有装饰性要求的研究
6.2.1 装饰性(ORNAMENTALITY)的含义
6.2.2 不具有装饰性的解释
6.2.3 典型装饰性判例及其确立的原则
6.3 功能性外观形态的研究
6.3.1 功能性外观在设计中的体现
6.3.2 具有功能特征的外观非功能性外观
6.3.3 具有局部功能特征的设计可以获得专利
6.3.4 功能性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6.4 设计是视觉能观察到的设计
6.5 色彩对外观设计的影响
6.5.1 色彩产品设计中的作用与地位
6.5.2 色彩对消费者主观感受的影响
6.5.3 产品色彩设计的特征
6.5.4 什么样的色彩不能要求保护
6.6 情感因素融入对外观设计的影响
第7章 设计中对知识产权形成点及范畴研究
7.1 产品设计中知识产权的形成点及内容
7.1.1 成功设计具有的价值点
7.1.2 知识产权认定的内容
7.2 认定设计权益的界线
7.2.1 相同设计的分析
7.2.2 相似设计的分析
7.3 造型界线(即“度”)的分析和把握
7.4 设计权益产生的过程
7.5 设计权益认定模型的初步建立
第8章 设计权益评价标准的建立
8.1 设计权益评价标准的形成基础
8.1.1 设计竞赛评选标准的内容
8.1.2 评奖标准的分析研究
8.2 设计权益评价标准的建立
8.3 设计权益评价标准的解释
8.4 设计权益评价体系的建立
第9章 设计形成权益
9.1 设计课题:1.8 米车载站外观造型设计
9.2 产品外观形态研究思路
9.2.1 设计目标
9.2.2 设计方案
9.3 设计中创造的知识产权
9.3.1 产品功能的重新构成
9.3.2 造型语言的创新
9.4 设计方案的评价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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