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18
【摘要】《商标法》从诞生起,历次修订虽然具体任务不同,但是方向和结果是明确的,除了商标制度本身的技术性问题外,都体现了对商标法的本性——民法的回归。正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应当坚持法治思想,贯彻民法原则,认真思考和解决民法与商标法的关系、商标法中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的关系、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关系、商标法中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对立统一、商标注册机关的职能和法律定位等方面的问题。
【目录】
一、修订《商标法》在一定意义上是进一步实现对民法的回归
二、修订商标法应当贯彻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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