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18
【摘要】我国《商标法》从"行"与"禁"两方面对商标权进行了规定,体现了商标法是融多元价值于一身的法律制度。在商标法的诸价值中,保护商标权是其基础价值,保护消费者福祉是其延伸价值,促进有效竞争是其核心价值。为实现商标法的核心价值,需防止商标权保护目的化,并从强化商标标识功能和防止混淆入手,完善我国商标制度。
【目录】
一、商标法的价值解构
(一) 保护商标权: 商标法的基础价值
(二) 保护消费者福祉: 商标法的延伸价值
(三)促进有效竞争: 商标法的核心价值
二、防止商标权保护目的化是实现商标法核心价值的必然要求
(一)商标法的价值序位: 目的与手段之辨
(二)商标法核心价值实现的阻却因素: 商标权保护的目的化
三、强化商标标识功能, 防止混淆是实现商标法核心价值的题中之义
(一) 构建以混淆之虞为要件的侵权认定标准
(二) 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在驰名商标认定中不可偏废
(三) 以商誉损害作为商标侵权的赔偿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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