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21
【摘要】当下,我国商标法基于混淆理论建立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制度,但实践中这一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难以完全适应驰名商标保护的需要。因此,部分法院与法官在审理商标案件时开始抛弃混淆理论,尝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接受并运用淡化理论裁判驰名商标案件。通过对100份有关驰名商标案件判决书的分析可以看出,淡化理论在商标案件裁判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引入淡化理论裁判商标案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一,尽可能正确把握淡化理论的含义,避免似是而非的理解;第二,淡化理论的运用应当尽可能依附现行制度规范,充分利用现行制度所提供的可能解释空间。
【目录】
一、 商标淡化:制度还是理论?
(一)为何提出淡化理论?
(二)我国商标法是否已经引入淡化理论?
二、实证考察:裁判如何引入理论?
(一)判决书的基本分类
(二)淡化理论运用的基本模式
三、原因分析:裁判为何引入理论
(一)法院需要对原告的起诉理由进行评论与判断
(二)法院需要运用淡化理论论证判决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四、危险预测:理论破坏法治?
(一)理论能否被接受?
(二)会否瓦解法律制度?
(三)司法还能统一吗?
五、结论:裁判应否引入理论?
(一)理论对司法的作用
(二)法律制度变迁的可能路径
(三)裁判文书以法学理论为论证理由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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