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09
【摘要】原产地名称(Appellation ofOrigin),指用来标明产品产出地的、确实存在的地名,是标志商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一项无形财产。国际上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已有较长历史,但我国在这方面基本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带来了不少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因此,借鉴国际惯例,探讨建立我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具有一定意义。
【目录】
法律性质
1. 原产地名称和商标的区别
2 . 原产地名称和原产地标志的区别
国际保护
1.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2.保护商品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的里斯本协定
3. 制止商品原产地虚假或欺编标记的马德里协定
立法设想
1. 积极加入原产地保护的国际条约
2. 签订有关原产地名称保护
3. 加强国内立法, 为实施有效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4.严格区分注册商标和原产地名称
5. 对标示原产地名称的商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6. 建立原产地名称的注册登记制度。
7. 建立专门机构, 专门从事保护原产地名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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