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兰小童诉被告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兰小童的委托代理人李孝霖,被告万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擎、刘文鹏到...
慧聪公司之转载行为已侵犯经济时报社对《温》文、《高》文、《中》文所享有的修改权,法院认为慧聪公司应以在慧聪网刊登更正声明的方式向经济时报社致歉。慧聪公司应向经济时报社赔偿经济损失,法院考虑《外》文...
原告经著作权人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授权,享有对电影《家有喜事2009》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原告对任何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有权作为原告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被告心语心...
原告按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了电视剧母带,被告收到后在电视台播放,原告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应当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与合同总标的同额的违约金标准约定...
被告在没有证据证明涉案的三幅图片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特殊情况的职务作品,即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的情况下,即使将使用费交付给原解放军画报社也并不...
原告李伶曾经许可长城出版社出版《惊世鼙鼓》一书,但是其与长城出版社约定的出版期限为1年,因此,原告李伶有权对被告海南出版社的涉案出版行为主张权利。被告海南出版社的涉案行为侵犯了原告李伶对其作品享有的...
上诉人作为向社会公开发行报纸的媒体,应当负有相对于一般公众而言更加严格的对著作权的注意义务,其以协议约定由第三人提供版权为由而疏于履行义务构成主观方面的过错。况且,协议约定由第三人提供版权,上诉人...
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于2002年12月4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应于2002年12月31日止,停止销售双方原有包装的座垫纸产品,改为销售印有双方商标、名称和联络方式的新包装,对于被告此前已进入超市...
普陀信用社在冠有其名的花灯上,未经李海峰许可,使用了李海峰的摄影作品《沈家门渔港夜景》和《沈家门夜排挡》,并未署上作者的名字,也未向作者支付报酬。对此事实各方当事人均予认可。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普...
三面向公司经公证查询“202.75.217.138”IP地址的主数据为浙江省杭州市世导科技,虽然世导公司称其作为托管主机的提供者,将机柜、服务器租给中网公司使用,并非侵权网站服务器的实际使用者,但是世导公司与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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