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可审理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该院有权审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该院有权审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该院有权审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该院有权审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