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可审理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依法可审理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该院有权审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该院有权审理本辖区内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技术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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